第七十一章:谢逊盗墓(上)(1/2)

    平安镇就跟它的名字一样,永远的平静安详,无论人们怎么想,都不会把它跟血雨腥风的江湖扯在一起。但是,就是在这么个小镇上,发生了一件震惊江湖的大事

    天空烈日高挂,把大地烤得暖暖的,就连刮的风都是热呼的。在一家客栈的二楼,靠窗户的酒桌上,坐着一个蒙着头的怪人。

    他此时正在自斟自饮,在他的右手旁边,还放着一把用布包起来的大刀。

    “您要的熟牛肉来啦!”店小二堆着职业般的笑容,将一盘切得精细的熟牛肉,放在了那个怪人的面前。

    “客官您慢用。”店小二讨好的说着,便想用手上的抹布去擦桌子。这本来是在平常不过的事,但当店小二快要碰到那把用布包起来的大刀时,怪人却突然抓住店小二的手。

    由于用力过大,疼的店小二直呲牙咧嘴,。连连叫唤道:“哟哟哟,客官,要断了,断了”

    店小二面目扭曲的求饶着,但怪人却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,只是紧紧抓着店小二的手,继续自斟自饮着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店掌柜听到楼上店小二的惨叫声,急冲冲的赶了上来,看到这个蒙头的怪人正抓着店小二的手不放,立马满脸堆笑道:“哟!客官请息怒,不知小店的小二,怎么怠慢客官了?也好让小人陪个不是。”

    店小二听到掌柜这么说,立刻拼命的点头求饶道:“客官您大人有大量,若小人有何处怠慢了客官,请客官高抬贵手多多包容,就把小人当个屁给放了吧?”

    怪人听到店小二说让他把自己当个屁给放了的时候,不禁冷笑了一声,随即便松开了抓着店小二的那只手,又从怀里摸出了十两金子,丢给了那个店小二。

    金子砸到了店小二的头上,他当时正在揉自己淤青的手臂,还没回过神来呢,一件硬物就砸在了他的头上。当他看到砸他脑袋的东西,居然是一锭黄灿灿的金元宝时,立马磕头谢恩道:“哎哟!多谢客官赏赐!多谢客官赏赐!”

    店小二边说边把那锭金元宝揣入怀里,然后屁也不敢放一个,便和掌柜飞也似地逃了。

    怪人看着店小二走路狼狈踉跄的样子,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。这一声笑,如同打雷般洪亮,居然吓得店小二从楼梯上滚了下去。

    这个蒙头怪人到底是何许人也?为何出手如此大方?还有他的功力,简直深不可测,光凭他那打雷般的笑声就可以看出来。他的实力,在武林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了!

    大概是天气太热了,怪人扯了扯蒙在头上的围巾,从而露出了金色的毛发,从他脸上的轮廓可以看出来,他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,眉宇之间透露出极为霸道的英气。

    不过,话又说回来,要说江湖上,谁能有一头金黄的毛发呢?那当然是明教四大|法王之一的金毛狮王谢逊了。

    谢逊继续喝着闷酒,而他的右手,却时不时的摸一摸桌上的大刀。那柄用布包起来的大刀看起来很平凡,但是谢逊却十分的重视它,从刚才店小二的事就可以看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把屠龙刀我已经参悟三个月了,却什么也没有看出来。难道,这把刀真的只是一把神兵利器而已吗?”谢逊突然忍不住叹息起来,他看了看用布包着的屠龙刀,眉头拧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自从,谢逊的师父混元霹雳手成昆,将他一家人都杀害后,他就发了疯死的找成昆,甚至不惜到处杀人,就为了把成昆给引出来。而他手上的屠龙刀,也就是谢逊在找成昆时,以自身绝学“狮子吼”,从王盘山群雄手里夺来的。

    本以为得到屠龙宝刀后,自己就可以参悟出盖世神功,然后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杀成昆了。可是,三个月过去了,谢逊对着这把造型古朴的宝刀看了又看,却依旧看不出有什么机关暗夹来。

    “江湖上常说:「武林至尊,宝刀屠龙,号令天下,莫敢不从!倚天不出,谁与争锋?」可以说,除了倚天剑以外,就数屠龙刀最厉害,可我为什么看不出其中的奥义?真的是我的悟性太差了么?”谢逊越想越心烦,一口干了杯中酒,便闭目静修起来。因为他知道,急也没有用,况且自己来这小小的平安镇,另有一番目的。

    原来,谢逊参不透屠龙刀的秘密,但又不甘心就这么荒废了这把宝刀。可是自己又不会上乘的刀法,那可怎么办呢?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之后,谢逊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,那就是盗墓!

    武林中人,尤其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高手,都不愿意将自己的绝学让他人知道。而最安全的方法,则是跟自已一起带到棺材里了。

    那么,为什么谢逊会选择平安镇,这么个小地方,而不是其他地方呢?因为,平安镇是三十年前,以刀法威震武林的奇人,刀王马大的故乡。

    传说刀王马大死后,就在故乡修了座极为隐秘的坟墓,而随他下葬的,除了他的爱刀之外,就是他的毕生绝学——《弑阳刀法》了。

    这《弑阳刀法》刚猛霸道,武功路子大开大合,颇有君临天下的气势。当年马大,就是凭此刀法,将黑道四十二名高手,在一天之间,全部击杀。手段之狠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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